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有業主可能會諗:「臨時臨急搞退租都幾麻煩喎!如果決定只租一年『死約』,咁何不叫租客租樓時,順便簽埋份『退租書』?」但其實這並不可行,皆因「退租書」須在物業租出一個月後簽訂才有效,業主與租客都不能在簽租約的同時,又簽「退租書」;所以,一般而言,如果想在「生約」第一個月即時退租,就應該在「死約」的最後一個月提出通知,並準備好「退租書」。當然,如果雙方能預先經過良好的溝通,並口頭同意退租條款,才草擬及簽署退租書,就更為理想。

並不是所有終止租約情況都需要通知書,如果你的租賃合約已經期滿,業主隨時可以取回處所管有權,雙方無需向對方送達終止租約通知書,租約直接完結。

無故拒絕退回按金,是違反法律的行為,因此奉勸業主千萬別犯下這個錯誤。

退租書要在物業租用一個月後簽訂才有效,因此不接受同時簽署租約及退租書。退租書可以是業主給租客,或租客給業主,何時填寫退租書,視乎租約列明的通知期。

另外,關於退租交樓,最好不要將交樓事宜委託他人處理,畢竟業主會到場視察單位,點算物品,如果租客不現身,則無法即場對質,任由業主計算損毀,並任意扣除按金作為賠償。

值得留意的是,自然損毀並不是正當扣押按金的理由。為免日後有此類的爭拗,建議各位租戶退租時,應拍照記錄單位或寫字樓的情況,證明退租一刻的實則環境和情況。

退租的時候,會牽涉很多繁瑣的事務,書面文件就是其中之一。在決定提早退租後,到底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?生約跟死約如何影響退租?如何準備退租通知書?退租的流程又是如何?本文會一一向大家解答這些疑問,幫助你解決退租遇到的煩惱。

簽約嘅時候,通常都要交「兩按一上」嘅押金,就係兩個月嘅租金作為押金,再加上一個月嘅租金作為上一期嘅款項,總共就係三個月嘅租金。等你完成退租嘅程序,業主先會返返你兩個月嘅租金。如果發現有人為嘅損毀,業主可能會扣除部分押金作為賠償。

那應該何時撰寫退租通知書呢?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視乎合約上列明的通知期。

無論你是租客還是買樓收租的業主,也需要面對租約與退租的時刻。別看少退租的注意事項,一不小心有所爭拗甚至有法律責任便麻煩。齊來看看退租有甚麼需要留意。

而「一年生約」則是指租客和業主都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提前終止租約,但必須遵守租約中所規定的通知期,通常是提前一個月通知,或者以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代替。

在死約內,雙方都不可以提早退租。若真的需要在租約內退租,最早則是在死約的最後一個月,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。預備好退租書,然後必須等到生約的第一個月起才可以生效。

需要注意的是,退租通知書並不是免除責任的藉口,換而言之,即使雙方同意並簽署了退租通知書,租客都需要為先前提早退租違約的行為負責。

"業主致住客或主租客致分租客加租通知書"英文,   "退繞"英文,   "退切"英文,   "退繳稅"英文,   "退動"英文,   "反退"英文,   "退治"英文,   "退關"英文,   "退閘"英文,   "退走"英文,   "退租"英文,   "退租;放棄租用"英文,   "退租檢驗"英文,   "退租設備"英文,   "退租箱"英文,   "退租證書"英文,   "退佐"英文,   "退夥"英文,   

無論是租客或是業主,建議都親身交樓,以免有任何爭拗。因為租客有義務需還原單位至租時原貌,單位內的傢俬亦需確認是否正常、沒有損毀。如發現任何損毀、未清走物品、或未還原單位,雙方可即時商討如何處理,或扣除按金當作賠償。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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